各地考试主办单位: 根据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行业教育协作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开展外贸业务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拟定于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举行2010年度下半年外贸业务员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含义 外贸业务员是指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负责寻找客户、贸易磋商、风险防范、签订合同、组织履约、核销退税、处理争议等进出口业务全过程操作和管理的综合性外贸从业人员,是连接企业与客户的纽带,是外贸企业的核心工作岗位。 二、考试目的及原则 外贸业务员专业培训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是测试应试者从事外贸业务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外贸业务员专业培训考试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并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证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考试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一)具有一定的外贸实践经历或者有志于从事外贸业务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在校学生。 四、培训及辅导 各地考试点和培训点可按照我会颁布的教学辅导大纲对准备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保证培训辅导的重点和质量。 培训和辅导应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地考试点和培训点不能强制要求参考人员参加培训和辅导。 五、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 六、报名时间、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2010年12月26日外贸业务员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日至12月6日,考试资格确认同时进行。在规定日期内考生可到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行业教育协作委员会指定的当地考试点办理报考手续,逾期未办理报考手续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考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4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合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后,应交纳考试费280元(含教材)。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全国外贸业务员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考试时间: 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特此通知
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行业教育协作委员会 201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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